(1)總承包商應當注意自己的內部管理 在有機肥造粒機公司分包工作實施的過程中,總承包商自身必須首先遵守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在分包合同中的義務。這就要求總承包商應當注意自己的內部管理,否則就有可能給分包商逃避其責任提供借口。 (2)不能單純地按工作量付款 對于有機肥造粒機公司中某些類型的工作,也不能單純地按工作量付款,否則,對于較容易做的工作,分包商愿意去做,對于那些難干的部分,則沒有積極性,容易拖延進度。 (3)遵守當地的法律 有機肥造粒機公司的分包商應遵守項目施工所在地的法律和符合主合同的要求,總承包商應了解當地法律對雇傭分包商的規定,總承包商是否有義務代扣分包商應交納的各類稅收,是否對分包商在從事分包工作中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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